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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翁不在酒 华为用诉讼拉中兴谈协议

诉讼并非是良性竞争的结束,有时是良性竞争的开端。典型新例便是摩托罗拉和华为达成和解,摩托罗拉同意撤回其在芝加哥联邦地区法院与Lemko的诉讼中针对华为的指控,而华为也同意撤回其在芝加哥联邦地区法院对于摩托罗拉和诺基亚西门子网络公司的诉讼。此次诉讼使得华为获得了摩托罗拉支付的专利费,而摩托罗拉也于4月20日顺利通过了中国商务部对诺西收购其无线业务的审批。

企业之间精诚合作是为了利益,法庭相见也是为了利益,与国度和民族没有关系。“事实上,在通信行业,国外公司之间相互打知识产权官司早已成了惯例,每年成千上万的知识产权案件屡见不鲜。可以说,知识产权诉讼对于整个通信产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电信专家项立刚表示。

美国无线周刊这样评价到,中国的基础设备供应商一直以来被认为是对知识产权意识很淡的企业,但华为此次努力改变了这一长期的观念。

同济大学法学院院长单晓光教授也表示,“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只有经历了国际规则锤炼企业,才能真正走向成熟,屹立于国际市场,成为百年老店。”
   
  华为舞剑 意在协议

市场经济有自己的规则,法治社会也有自己的规则,既然身处其中,就应该遵守这些规则。从这个角度出发,华为和中兴无论谁赢谁输,甚至和解,我们都应该乐于见到两家中国通信企业正按照世界通行的规则来行事,这是一种进步。
 
  同时,华为与中兴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完全可以携手互利。但双方却迟迟未能达成协议,华为方面表示,曾多次积极邀请中兴进行专利交叉许可谈判,但没有获得成功。或者诉讼维权,或者联手降低成本,这是市场的正道。此次诉讼,华为未尝不是一次与中兴寻求谈判的开端。

电信硬件行业的竞争处于白热化阶段,如果不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那么增大研发费用、拥有专利的一方反而会提高成本失去市场,这种逆淘汰绝不能上演。让华为与中兴获得公平的法律待遇,就是对中国国际化高科技企业最好的呵护。

据悉,这几天,工信部的领导也约见了华为、中兴的双方领导,进行沟通,希望双方协商解决。

这对于进入国际市场的中国企业,此时不再是一个完全在中国竞争的企业,一定程度上是代表了中国的形象,这就是需要企业自律,需要公平竞争,需要在竞争过程中适度的配合。到了国外,无论是华为、中兴代表的就是中国,因而笔者也期待两者诉讼能够作为一个“敲门砖”,开启两者在更深层次——自主知识产权上的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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