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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特科技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2022年11月10日,联特科技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自有或自筹资金购买位于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龙湖街以北,五峰路以东的标的土地使用权。

6月12日,联特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已成功竞得上述标的土地使用权,并于2023年5月29日与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总价款为人民币912万元。近日,公司已经完成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权属登记手续,并取得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出让合同的主要内容

1、出让人: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

2、受让人: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宗地编号:420115087006GB00021

4、宗地位置:九龙湖街以北、五峰路以东

5、宗地用途及面积:工业用地16821.59平方米

6、出让年期:50年

7、出让价款:912万元

二、不动产权证书的具体内容

1、不动产证号:鄂(2023)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0039866号

2、权利人: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坐落: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龙湖街以北、五峰路以东

4、不动产单元号:420115087006GB00021W00000000

5、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6、土地权利性质:出让

7、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8、面积:土地使用面积16821.59平方米

9、使用期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23年5月29日起至2073年5月28日止

三、本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取得该土地使用权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的长期需要,将为公司相关业务的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符合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本次竞拍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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