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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通股权激励计划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

  昨晚,中国联通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控股股东联通集团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17〕1309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中国联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则同意中国联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目标。

  中国联通同时称,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前,中国联通披露的首批员工持股的细则为:首次授股为84788万股,人数7550人,约占全集团合同制总人数的3%,激励的对象主要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此外还有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管理人才、专业人才等。

  在授予员工股权激励的同时,中国联通也对员工行权设定比较严格的条件。如2018-2020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不得低于4.4%、11.7%、20.9%,且不低于三大电信运营商平均水平;利润总额增长率不低于65.4%、224.8%、378.2%,且不得低于同行业75分位水平;净资产收益率不得低于2.0%、3.9%、5.4%。此外,本次激励计划还设置了长达24个月的禁售期和36个月的解锁期,所以员工想一夜暴富的可能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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